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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服务承诺

发布日期:07-12-27 11:48:56 点击:  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


     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建设“国际大通道”的决定,结合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航务管理的实际,本着加强管理、依法行政、文明执法、以人为本、服务社会的原则,为西部大开发和我省对外经济发展服务,加快澜沧江-湄公河国际航运发展,我局向社会公开承诺:
      一、海事工作坚持“四公开一监督”制度,即:公开办事程序,公开海事管理政策,公开规费征收项目和收费标准,公开举报电话,同时接受社会监督;
      二、执法主体合格,符合法定权限,履行法定职责;严守办事程序,简化办公手续;公正执法、不循私情;廉洁奉公、热情服务;着装整洁,佩带标志;文明礼貌,态度和蔼;
      三、船舶进出港签证:受理时间(周一至周日,含节假日:上午8:00—11:30分,下午3:00—5:30分;具备签证条件时在10分钟内办结,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,作出解释,并提供必要帮助;
      四、船舶检验:在接到申请之日起,7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,检验完毕后,及时签发检验报告,对技术条件满足适航要求的,同时签发适航证书;
      五、船舶登记:符合条件的,在接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妥;
      六、交通事故处理:事故处理本着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果;
      七、水上水下施工项目的审批:接到施工单位在澜沧江航道进行水上水下施工的报告后,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;
      八、水路运输企业、运输船舶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的筹建、开业、停业、变更新增运力的审批或审核:具备条件者,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或审核上报工作;
      九、规费征收:严格按照核准的收费项目、标准征收,不乱收费;
      十、对海事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进行检举揭发者,予以保密并给予奖励。
      为便于监督,我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:0691-2210286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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